“挂证”现象普遍 药师立法迫在眉睫
当下,药店越来越普遍,不管是加盟药店还是单体药店,大多是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的现象,执业药师对于药店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人证分离的乱象,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要求,执业药师立法迫在眉睫。
所谓“人证分离”即挂证。就是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执业药师,将其行业证件挂靠在药店中,从而执业药师获取利益,药店也具有了经营的资格。执业药师只需要将证书复印一份后挂在药店,无需原件,便可让药店和执业药师高枕无忧,人证分离变成了执业药师行业的标配,大量医药学相关行业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目的仅仅是为了挂证。
尽管今年2月,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零售药店须配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和两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同时,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中明确提出:执业药师用药服务作用发挥不到位,不合理用药问题突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但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里并没有要求具有执业药师,也没有要求具有经过依法资格认定的药品技术人员。因此,监管部门倡导的药店配备药师的要求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实施起来比较困难。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师邓勇博士表示,目前现有的药师制度存在4方面缺陷:药师分类混乱;起始学历要求低;职称药师(也有文献称为临床药师)、执业药师制度缺乏法律依据;缺乏相关配套制度,权责不明。
目前,我国药师分为职称药师和执业药师两种。两种药师准入规则不同、从业资格不同,但待遇都一般。职称药师只需要参加原卫生部的药师资格培训并参加考试即可获得资格,考试内容简单。执业药师则要求达到一定的学历标准后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难度较大。二者的从业资格不同,一个是原卫生部的合格证,另一个是《药师资格证书》。职称药师一般在医院就业,执业药师在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工作较多。现阶段,除医疗行业内人士,大众很难区分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
药师立法虽难却必要
“执业药师证不仅是入行的门票,也意味着更多的收入。”李珍萍(化名)道,在她年轻时代,进入学校和医院都是比较体面的工作,尔后,她也是在收入更高的驱动下选择了执业药师这个行业。
而今,这种“利益”已将执业药师的行业秩序打乱,正如宋华琳所说,现行的药品管理法无法处罚那些证件挂靠以及一人多靠等不合理的从业行为。
尽管存在困难,邓勇依旧认为,需尽快加强立法,并具有必要性。他认为,药师立法的意义在于:明确药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现一元制管理结构、促进安全用药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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